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编报2018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编报2018年度财务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会协〔2019〕11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4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财务报告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一)严格执行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14号),按规定时间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上报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告遵循属地原则,只报送总所或分所在北京地区的财务报告。集团事务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汇总财务报告,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汇总财务报告机构。总所设在北京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传两份审计报告,一份是北京总所年度财务报告,一份是包含分支机构的集团财务报告。

  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会将适时在网上公布事务所上报的业务收入等信息资料,各事务所采取自愿原则。不参加信息公布的事务所必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报内容

  事务所财务报告报备信息,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事务所基础信息表、2018年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审计报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填报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三、填报具体要求

  (一)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应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基本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

  (二)除业务收入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和主要指标变动表外,其余报表均应手工填列期初数。

  (三)业务收入表“上年数”根据2017年业务收入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

  (四)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上年数”根据2017年业务收入报备情况自动提取。

  (五)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说明原因。

  四、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地址和登陆方式

  (一)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填报财务报告,访问地址和登录方式有以下三种途径:

  1.http://cmispu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点击下面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大图标,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2.www.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财务报表管理系统”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3.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

  (二)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联系我会财务部协助重置密码。

  五、报送方式

  2018年财务报告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从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的纸质报表应与网络报表数据一致。纸质报表用A4纸打印,报告封面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时间

  请各事务所于2019年3月26日前完成网络报送工作,并将纸质报表上交我会财务部。

  七、其他事项

  (一)如有财务报告报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会财务部,联系人:张靖、牛丽梅,联系电话:88221029、88221028;如有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久其公司技术服务人员,联系人:马彦龙,联系电话:88250337、88250338。

  (二)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及审核公式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2月14日

  附件:

京会协〔2019〕11号附件1.doc
京会协〔2019〕11号附件2.doc